他从《环境影响评估法》开始。
这本他上学期读过一遍,但那次是通读,这次是带着目的查,找法条的感觉和通读不一样——通读是地图进脑子,带目的查是在地图上找那个特定的路口。
他翻到第七条,看了一遍,在笔记本上把条文号码抄下来,在旁边写一个问号——这条有可能,但要确认它的适用范围。
他翻下去。
第十二条、第十四条,他都停下来细读,把相关的字句抄下来,在旁边写他的判断:「可用条件:开发面积超过X公顷」、「适用类型:工业用地」。
查了将近一个小时,《环境影响评估法》里找到两条可用的。
然後他换到《公司法》。
这本b较乾,法律语言b较cH0U象,他对着某几条读了两三遍,把他理解的意思用自己的话在旁边写出来,确认他理解的和字面意思一致,然後找下去。
公司法本身对土地复育的规范不多,但他找到了一条关於「企业申请土地使用变更时的环境评估义务」,在特定条件下,环境评估必须包含土地健康修复计画——那个「必须包含」,是他找到的最有力的那个齿轮。
他把那条法条的条号和关键字句抄下来,在旁边写:「第三条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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