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走进後面的诊间,几分钟後出来,後面跟着一个穿白袍的中年医生。医生看了林奇一眼,没有多问,直接开口:

        「你找的那个人是不是姓周?」

        林奇的心跳b平时快了一拍。「对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医生点了点头,把手上的病历夹递给他。「他来过。二月十四号晚上挂的急诊,右脚踝骨折,已经错位了,不知道怎麽撑着走过来的。我们帮他打了石膏,建议他住院观察几天,他拒绝了。他说他没有时间住院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林奇翻开病历。字迹潦草,但看得出来是医生的手写纪录:「病患自述於一月十日晚间发生车祸,右足踝受创,自行步行约三十五公里後就医。X光显示外踝骨折合并韧带撕裂,伤处严重肿胀,已有感染迹象。建议住院抗生素治疗,病患拒绝。仅接受石膏固定与止痛药。」

        三十五公里。从枫港的山区走到恒春,再从恒春走到屏东市区。他拖着一只骨折的脚,走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。中间可能停下来休息过,可能在某些地方睡过觉,但最终他还是走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他离开之後去了哪里?你们有纪录吗?」

        医生摇了摇头。「没有。他打完石膏之後就拄着拐杖走了。我有问他要不要去哪里,我可以帮他叫车。他说不用,他要去车站。我问他要去哪里,他说往北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林奇把病历阖上,还给医生。「往北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对。我记得很清楚,因为他那时候腿打成那样还说要往北走,我觉得不太合理。但他是军人,他也没有要听我建议的意思。他说他要去的地方在北边,他已经耽误太久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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