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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芙兰打开信件,眉间一皱,对众人笑道“快开庭了才通知我,是想打我一个措手不及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信件在众人手中传递,一个上了年纪的跛脚后勤工看了后说道“您规定贵族要善待农民,给予农民自由权,这人偏偏要碰钉子,我看不能容情,要重罚这个贵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亏你以前还是皇家法律顾问,就你这智商!”打断话的是个年轻人,曾经因盗窃罪进入芙蕾雅街区,他义正言辞地说道“芙兰殿下,信上说这个叫渡鸦的小孩是绊倒了这个贵族少爷,贵族少爷和他争论期间被他打死,多冤枉啊!道个歉赔点钱的事儿,非得闹出人命,我觉得这个渡鸦有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偷窃时发现受害人窝藏违禁品,奔着心中良知去治安官那边揭发了他,治安官也没有重罚,只让他做了几天劳役。

        事情经过确实和年轻人说的差不多,贵族少爷被农奴绊倒,然后贵族要求对方道歉和赔偿,偏偏对方没钱,除了道歉无法支付赔偿,贵族又提出用劳动支付,对方拒绝执行,一来二去动上了手,贵族就被打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倒也罢了,偏偏事后农奴渡鸦拒绝认罪,坚称贵族死亡与己无关,贵族凉透了,这边又不肯认罪还是命案。

        真是头大,芙兰新定的律法要求贵族体谅农奴,给予很多基础人权,但要求双方必须遵守法律。

        要说贵族不是,贵族是在保卫自己的权利,在法律上也无不妥,甚至口头道歉和选择赔偿方式做够了让步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要说农奴的不对,芙兰在之前也颁布了新律法,你偏偏就把对方打死了,还要坚持上诉说自己无罪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有点诡异,按理说这么一件小事用不着从法庭上升到领主,除非有什么被隐瞒下来,足以决定事件性质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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