芙兰紧盯着有关婚约的律条,公爵、侯爵、伯爵、子爵、男爵,即是封主又是封臣,但是无一例外他们都是有土地的关系,也可以进行相互分封,只需要对分封给自己土地的人负责就行了。
雷斯卡特耶目前的制度和弥赛亚其它国家相差无几,血脉权贵层层分封,国王分封诸侯国,诸侯国王分封上卿国主,上卿国主分封城邦国君……
一国套一国,层层分级。
在这种制度下,可没有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,诸侯乃至王爵领主对自己的领地有绝对的所有权,政教军财四权混淆。
关键一点,这些封主可以随意的处置自己的土地,比如交给子嗣、外戚,更有甚者一个和自己全不相干的人,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把土地所有权交给他。
这个对象可以再度进行分封,甚至可以交给上级的上级。
一个公爵将土地分封给一个伯爵,伯爵再分给一个男爵,这个男爵需要给公爵负责吗?答案是鸟都不鸟他。
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……
只需要一个小手段,比如某个下级将土地分封给历经多代分封的上级,那这个上级的土地完全不用给国王负责。
皇权衰落已成必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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